伊朗伊斯兰共和国(IRAN) 首都:德黑兰(Tehran)
一、送签地点:如果伊朗外交部批文已发往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驻上 海总领馆,则送上海办理签证; 如果伊朗外交部批文已发往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驻华 大使馆,则送北京办理签证; 二、所需时间:提前5天申请签证 以上为使领馆工作日时间,不含来回传递时间 三、要求项目: 1、护照要求:需提供有效期为半年的有效护照并由本人签名; 2、邀请函原件或传真件:邀请信需用邀请单位信笺纸打印,并由邀请人亲笔签名(电子签名不能申请签证)。邀请信要写明访问目的、访问时间、停留时间以及被邀请人的姓名和职务等; 3、办理返签证:须由伊邀请单位向伊外交部提出申请。伊外交部批准后,由邀请人将批件传给申请人,伊驻华领使馆凭国内通知受理签证申请; 4、单位派遣函:由出访单位用有地址和电话的信笺纸英文打印。内容需写明出访目的、出访时间和停留时间,同时,要写清楚出访人员的名单和职务。 5、签证表格:每人填写签证申请表一张及商务表一张,提供二张白底小二寸彩照; 五、签证格式: 伊方发给3个月(或1个月)有效的一次入境签证; 六、特别提醒: 持外交、公务护照人员可在伊境内逗留1个月。若需在对方国内逗留1个月,应在入境后7天内,根据对方的法律和规章,申办居留登记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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