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位置: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> 江苏省签证服务中心

关于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有效期的新处理办法(有效期的...

【信息时间:2022-06-23 阅读次数: 作者:系统管理员 部门:系统管理部】 【字号 】 【我要打印】 【关闭

关于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有效期

的新处理办法(有效期的再延长)  

 

鉴于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病(COVID-19)全球蔓延的影响,关于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,鉴于现在的情况,如下所示延长有效期。
 1   适用的在留资格
作为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对象的所有在留资格


 2   对象地域
所有国家以及地区


 3   适用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
2020
年(令和2年)11日以后发行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
 4   视为有效的期间
1202011日以后,2022430日为止发行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到20221031日有效
(之前的政策202011日以后,2022131日为止发行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到2022731日有效。)
 2202251日以后,2022731日为止发行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,发行日开始6个月有效
(之前的政策202221日以后,2022731日为止发行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发行日开始6个月有效。)

 5  视为有效的条件
在本馆申请签证时,接收机构等提交与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时的活动内容一致,且可以继续接收的文件。
规定格式:工作的在留资格等(例: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,留学等)用
规定格式:居住的在留资格等(例:日本人の配偶者等,定住者等)用
申请签证3个月后,请再次提交上述文件。

6
  关于此次措施的法务省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官网链接地址如下。
https://www.moj.go.jp/isa/nyuukokukanri01_00155_1.html
https://www.moj.go.jp/isa/content/930005022.pdf

 

以上信息转自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官网

 


江苏省签证服务中心

2022622
 

版权所有:江苏省签证服务中心 Copyright © 2006-2019 VISAJS.com All Rights Reserved
单位地址: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,省政务中心二楼F区 电话:025-83666590
对外办公时间:法定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 下午13:30-17:00
办理业务取号时间:上午08:45—11:20,下午:13:20—16:20
备案序号:
苏ICP备0800649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