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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外办可代办部分赴美因私签证

【信息时间:2009-04-24 阅读次数: 作者:系统管理员 部门:系统管理部】 【字号 】 【我要打印】 【关闭

    经省外办与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非移民签证处协商后决定,凡曾经持因公护照获得美国签证的申请人,可通过外办代办赴美因私签证,但需符合以下条件,并提供相关材料:

     一、 所需条件:

     1、 江苏省境内公民;

     2、 因公护照上所获得的签证在有效期内或失效一年内;

     3、 申请签证的类型与因公护照签证类型一致

     二、 所需材料:

     1、 因公护照、有效因私护照;

     2、 照片1张;

     3、 邀请信;

     4、 DS-156\DS-157表格;

     5、 签证费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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